- 职责范围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是负责学校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以及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中央和上级部门关于离退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具体实施意见。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离退休党员和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他们的政治学习、传达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
3、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做好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党员联系群众的工作。
4、做好老同志的思想工作。通过家访、慰问、座谈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5、负责安排学校有关领导向离退休职工代表通报学校工作;安排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老同志代表的座谈会;及时反映老同志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6、组织安排重大节日期间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老同志的走访慰问活动。
7、及时探望、慰问生病住院的离退休老同志,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孤寡老人、无子女老人给予关心和帮助。
8、与相关单位一起,协助家属做好去世老同志的善后工作。
9、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与有关部门一起为离退休人员继续发挥余热、老有所为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10、充分利用和有效发挥老年活动中心的作用,组织老同志开展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和健康讲座等活动,适时组织考察和健康休养等活动,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11、做好老同志的信访工作。
12、负责离退休工作的资料存档、年度总结和统计报表等工作。
13、做好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4、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办公室电话:010-62331338